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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经济赔偿

    我于2012年9月23日入职该公司。中途2015年9月续签合同1次,时间截止2018年9月23日。上月人事部找我们部门谈话,说要减员,但没有具体点名减谁。今天人事突然让我在本周内办完交接,交接后解除劳动关系。我去年12个月的平均工资5388元。1、请问我能得到多少的经济赔偿?怎样计算?2.我有资格要求他们给与代通知金补偿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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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4560905918

    发布于2017-10-11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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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6个回答
  • ask312904371 丨Lv 2
    13个月,按照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求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
    +1 2017-10-11 举报
  • ask1497152731 丨Lv 2
    你好,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等。
    +1 2017-10-11 举报
  • ask9631275202 丨Lv 2
    可以主张5个半月的经济补偿金。
    +1 2017-10-11 举报
  • anguojian 丨Lv 0
    您好,按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1 2017-10-11 举报
  • tuhua4 丨Lv 3
    经济补偿金是工作一年算一个月工资
    +1 2017-10-11 举报
  • ask37297957 丨Lv 2
    你好,单位有可能构成非法辞退,需要支付双倍的经济赔偿金
    +1 2017-10-11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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