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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有一住房通过中介公司出售,售价27万,有租客正租住,到今年12月到期

    我有一住房通过中介公司出售,售价27万,有租客正租住,到今年12月到期,买房人,租房人事先知晓,后与中介,买房人协商调整为26万元。关于房租,签合同时有口头约定只退还4500元,无其他金额数退还。买房人是贷款买房,合同约定我收到全部房款后交接房屋事项。我于今年4月30日收到全部房款。我按约交接房屋,但因买房人拒收4500元退还金额中止。现买房人起诉要求支付违约金20000元,房租款5-12月共6000元,律师费3000元。请问我们三方在中介公司的口头约定退还4500元有法律效力吗?交接失败后有与中介人员的电话录音及聊天记录等可证明口头约定4500元,现在的问题就是4500元未在购房合同中注明,我想请问怎样证明4500元口头协议是真实的。这个在法律上有效力吗?谢谢 北京市

    购房 违约金 租房 贷款 举报

    提问者:ask2822830517

    发布于2017-10-11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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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458829854 丨Lv 2
    可以提供证据积极应诉,如需帮助可以致电与我联系。
    +1 2017-10-11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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