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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这种情况是否构成延期办理产权证违约?

    商品房买卖合同里有这样的内容:第十六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180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按下列事项处理:“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付房价款拾万分之壹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实际交房时间2012年10月1日产权登记日期(取得产权证)2015年10月1日这种情况算不算延期办理产权证?那么到底多久办理产权登记算违约?房产交付后多久可以拿到产权证,否则开发商违约?之前延期交房,已经把延期交房的违约金冲抵物业费了。那么延期办理产权证是否构成违约了? 北京市

    物业费 房价 购房 产权登记 举报

    提问者:ask1480810501

    发布于2017-10-09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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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个回答
  • ask7049720047 丨Lv 2
    根据约定,开发商应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否则,按违约约定处理。
    +1 2017-10-09 举报
  • yxh-lcf 丨Lv 4
    如果因为开放商违约,可以起诉
    +1 2017-10-09 举报
  • ask3515830304 丨Lv 1
    可诉讼要求支付违约金
    +1 2017-10-09 举报
  • ask3269402847 丨Lv 1
    算延期办理产权证,延期办理产权证构成违约,可要求违约金。
    +1 2017-10-09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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