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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老人生命垂危,怎么立遗嘱有效,将来房产过户给儿子唯一一个儿子

    老人生命垂危,怎么立遗嘱有效,将来房产过户给儿子唯一一个儿子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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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75099545

    发布于2017-10-05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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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个回答
  • ask4464666179 丨Lv 2
    你好, 根据《继承法》,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事宜。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1 2017-10-05 举报
  • ask594197999 丨Lv 1
    您好,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1 2017-10-05 举报
  • ask5080199176 丨Lv 2
    遗嘱人处于危急情况,有两个无利害关系人在场见证,口头遗嘱完成后,危急情况未解除。
    +1 2017-10-05 举报
  • ask8945342360 丨Lv 2
    可以委托律师操作
    +1 2017-10-05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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