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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继承了母亲的房子,我要是不在了,儿子能否在继承?

    我继承了母亲的房子,我要是不在了,儿子能否在继承?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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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3913302710

    发布于2017-10-01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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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5个回答
  • brushtool 丨Lv 4
    你好 关于遗产的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事宜。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1 2017-10-01 举报
  • 胡蝶印 丨Lv 3
    你好,有遗嘱按遗嘱分,没有遗嘱按法定继承,继承人分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1 2017-10-01 举报
  • ask3292881429 丨Lv 0
    能。还有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的,需要立遗嘱,否则,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也有权继承。
    +1 2017-10-01 举报
  • ask7542815754 丨Lv 1
    你好,可以。
    +1 2017-10-01 举报
  • ask8005634043 丨Lv 1
    可以,子女和配偶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1 2017-10-01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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