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异,前夫去世,法院判给我宅基地,但是办理土地使用证时,却国土部门告知需要继子签字才能划分宅基地和办理土地使用证谁代表他签字才有效?
离异,前夫去世,法院判给我宅基地,但是办理土地使用证时,却国土部门告知需要继子签字才能划分宅基地和办理土地使用证,因为宅基地的图纸还没与前夫的宅基地分开,还没分割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是继子但是继子失踪,已报警和登报纸,但是前夫的前妻去国土吵,说我拆了她房子,说法院判给她的房子,要我赔偿,但是法院判给房子所在的土地给我,旧房子已有三十几年,严重危房,我也问过村府国土才拆的,现在由于前妻去国土哪里吵,要我赔她建房子的钱,但是她自己却说已丢失离婚判决书,国土便要我找前夫的前妻签订协议,并要求土地分割的所有继承人签字才可以办手续,请问前夫的前妻有权向我索赔吗?继子失踪,谁代表他签字才有效?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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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26068768
发布于2017-09-28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