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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店面租赁权益(来自绵阳金菊街单位房小区)

    您好!我请教的问题如下:我在8月1日租了一个店面,是二手房东转让给我的,之前是他自己经营,我付了他6万的转让费,还给他交了半年店租,他有一份跟一手房东签了二十年租约的协议,他承诺在他的协议期内都没问题的。但是协议签完后,8月20日,厦门中级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来店面跟我说这间店面因为房东在2014在农业银行贷款还不起,要被拍卖了,但是是带协议拍卖,于今年12月在淘宝拍卖,于是在店面门口贴了拍卖公告。我当时一头雾水,去问二手房东,为什么他不告诉店面债务纠纷的情况,还收取我的高额转让费,他就耍赖说没有义务告诉我这个问题。另外协议上签了一条,就是因不可抗因素,导致房东违约二手房东,则我跟他的协议也作废,他不赔偿损失。而他现在想通过亲戚名义买下店面,然后再假装房东违约,跟房东解除合同,而我的合同也就解除了,他就可以收回再次转让给别人,收取第二次转让费。目前我和他的合同期限为两年,协议的条款是两年后,我同意每两年5%的递增则可以继续承租,但因房东违约二手房东,则我的协议会被解除。请问我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呢?他知道店面债务违约而不告知,还故意收取高额转让费,同时串通亲戚买下店面,故意制造新的房东违约来解除合同,是否违法?属于欺诈呢?目前他还一直催我交另外半年的房租,我该如何应对呢?是否应该让厦门中级人民法院知道我的情况呢? 北京市

    新房 日租 租房 贷款

    提问者:ask3402831243

    发布于2017-09-28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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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7785054765 丨Lv 2
    应该让厦门中级人民法院知道
    +10 2017-09-28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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