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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方是否违约,求鉴定

    7月28日去房管局签署房屋买卖合同,约定30日内去办理房屋产权转移手续,但买方因为手里有贷款,需要结清以前的贷款,导致现在贷款还没有办出来(签合同前不知道对方还有未结清的贷款),合同上说如因一方原因造成另一方未能及时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其他相关设施登记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关键点:一、对方确认没有按照约定时间办理过户,前提条件是造成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但怎么判定这个损失?如果无法判定,是否对方没有违约?二、合同中没有写违约的明确条款,这样对方也是否违约了?另外这种情况,要是走法律途径,我的胜算大么? 北京市

    房屋管理局 房屋登记 购房 贷款

    提问者:ask2062358238

    发布于2017-09-24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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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3个回答
  • ask7454272298 丨Lv 1
    可以按合同起诉主张;我长期代理二手房买卖纠纷的案件,可以看我的案例及文章;还是聘请律师代理稳妥,如需代理,可以联系我。
    +11 2017-09-24 北京市
  • ask8833756032 丨Lv 2
    您好,可以提起诉讼
    +10 2017-09-24 北京市
  • ask5498513390 丨Lv 2
    这个要看你的损失情况,有损失才能主张损害赔偿违约责任
    +10 2017-09-24 北京市
  • ask4684077751 丨Lv 2
    构成违约,违约金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赔偿损失,是指您的实际损失。
    +10 2017-09-24 北京市
  • ask7882901320 丨Lv 2
    如果签合同前对方没有告之有未结清的贷款又没有按合同约定履行视为违约方便带上材料到所面谈
    +10 2017-09-24 北京市
  • ask5474528303 丨Lv 2
    您好,根据您叙述的问题,我认为应当基于合同约定判定。
    +10 2017-09-24 北京市
  • ask6970572588 丨Lv 1
    具体要看证据情况
    +10 2017-09-24 北京市
  • ask5618168982 丨Lv 1
    您好,可以委托律师起诉,根据合同约定,如给您造成损失或构成违约可以一并主张,详细情况可以咨询律师后处理
    +10 2017-09-24 北京市
  • ask1693140576 丨Lv 1
    需要结合协议的内容分析
    +10 2017-09-24 北京市
  • ask8033139106 丨Lv 0
    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责任那么就可以以自己的实际损失为由起诉要求对方赔偿。这个损失可以是房屋差价
    +10 2017-09-24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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