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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可以以卖方违约为由要求解除合同吗?

    我于6月21日与卖方签定了商品房购买合同,合同补充协议约定于购房商业贷款批贷函下发后办理过户手续,并未约定具体过户期限。后我的批贷函下来后,于7月31日卖方双方到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但因卖方身份证件号码和房管局备案的身份证号码不一致(差年龄那两位)房管局不予过户。当天我们口头协商同意让房主办理房产资料变更相关事宜后再过户,9月3日房主说已经办好,我们又到房管局过户,这次问题依然存在,还是不予过户。这种情况是否已算卖方违约?我可否主张要求解除合同并让其支付违约金。如果后期卖方疏通号关系解决身份证号码不一致的问题要求过户,我拒绝是否造成违约?还是是合理的抗辩行为?我看了一下主合同就是北京市建委统一的《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只有对卖方延期交房的违约有规定,但是在我们的补充协议里面有一条卖方的违约责任里有写,如果因卖方提供的过户证件不相符,不完整的情况下导致无法过户的,买房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张卖方支付房屋总价款20%的违约金及中介费。 北京市

    房屋管理局 房价 购房 房屋备案 举报

    提问者:ask5599679928

    发布于2017-09-24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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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6个回答
  • 周秋波 丨Lv 3
    要看案件具体合同研判;我长期代理二手房买卖纠纷的案件,可以看我的案例及文章;还是聘请律师代理稳妥,如需代理,可以联系我。
    +11 2017-09-24 举报
  • ask158144762 丨Lv 1
    你好 !这是可以主张的
    +1 2017-09-24 举报
  • ask4339112847 丨Lv 0
    可以搜集证据追究对方违约责任,实际损失可以要求对方赔偿,需要帮助电话联系。
    +1 2017-09-24 举报
  • ask4082217235 丨Lv 2
    你好,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如果一方违约,可以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在合同期间内,如果卖方已处理好身份证不一致的问题并要求过户,你拒绝就是你违约。
    +1 2017-09-24 举报
  • ask4675335984 丨Lv 1
    你好,协商不成的话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1 2017-09-24 举报
  • 小雅CC 丨Lv 2
    你好,一般要按照合同约定办理,如果一方违约,可以要求承担违约责任,协商不成,起诉解决。
    +1 2017-09-24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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