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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伙一起开的店,当时两人每人投了7万,一共14万,口头约定另一合伙人每月分纯利润的百分之四十五这样是不是有点不合理?

    合伙一起开的店,当时两人每人投了7万,一共14万,口头约定另一合伙人每月分纯利润的百分之四十五,现在店开了两年,两年期间每月都分给合伙人百分之四十五的利润,现在因为不和想把他入股钱退给他,把店自己收回来,清点店里库存一共25万,还有欠货款1万8,是不是把库存和欠货款一家一半的金额给他就算他退股了?现在他除了要这个金额还要求我额外支付给他每年五万的退股赔偿,总计10万,这个退股赔偿是什么?这样是不是有点不合理?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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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6453555431

    发布于2017-09-18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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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张妙娟 丨Lv 2
    要求赔偿是什么依据?
    +1 2017-09-18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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