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我15年11月购买一套房屋,是楼盘的尾房,当时已经建成,其他住户已经入住这合理吗?
你好孔律师。我15年11月购买一套房屋,是楼盘的尾房,当时已经建成,其他住户已经入住。购房付全款以后,签订合同,并未约定何时交房,开发商一直没有通知收房,也没有给收房通知书和钥匙。物业也一直没有找过我,我从来没有进房屋看看。今年6月底,物业突然打电话给我说要补交物业费,从签订购房合同时算起。我想问一下,没有收房通知,没有交钥匙,也从来不通知我,就这样突然让交物业费,这合理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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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5567655944
发布于2017-09-18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