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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老父名下产权房,评估价189万,无遗嘱。有子女4人,法院判决书已下达,这要求合理吗?

    老父名下产权房,评估价189万,无遗嘱。有子女4人,法院判决书已下达,判均分,产权转老大,他付其他三人各47万余。老大实际要付产证转移契税1.5%,卖房中介费1%,国家征收所得税20%,如此老大最终得款不足5万。这与法院判:均分房产,显然名不符实。老大认为20%的税应该各自交纳,这要求合理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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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阳泉金博士

    发布于2017-09-18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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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ask6514946251 丨Lv 1
    这种要求是合理的,如果对判决不服,可以向法院提起上诉。
    +1 2017-09-18 举报
  • ask4548005698 丨Lv 1
    合理,应该扣除各种税费手续费后,再均分。
    +1 2017-09-18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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