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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房产合同的违约问题

    我在15年4月向甲方购买其二手房,在房屋交易合同上写明10月15号是过户,交房和户口迁出的最后期限,合同后面还补充银行将贷款打入甲的账户之后3天内必须交房,现在我于8月29号已经办完了银行的贷款,现在要和甲方一起办理过户手续,但是甲方迟迟不定下时间,不配合我进行过户的手续,过户的办理时间要20天,而下个月就是十一放七天假期,拿到过户手续向银行申请放贷又是要1个星期,请问如果到15号没有完成相关的手续算是谁的责任。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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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9597292199

    发布于2017-09-09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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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ask493516610 丨Lv 1
    1、建议书面要求对方及时办理过户,到期不过户则卖方需承担违约责任;2、如需帮助可就具体情况来电沟通。 我的补充: 2015-09-07 10:29
    +1 2017-09-09 举报
  • xingzhanbin 丨Lv 3
    你好,一般按照合同约定处理,一方违约,可以要求承担违约责任,协商不成,诉讼处理
    +1 2017-09-09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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