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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关按照“九四”方案购买的房屋产权登记人继承事宜系争房屋位于上海浦(来自伊犁浦东新区小区)

    有关按照“九四”方案购买的房屋产权登记人继承事宜系争房屋位于上海浦东新区南码头街道,吴某与殷某系夫妻,并有两个儿子。1994年,根据上海市“九四”方案,由妻子殷某出面购买并登记成为房屋产权人。届时长子已成年,次子16岁。2006年,殷某因病去世。去世前,殷某立下遗嘱并经过公证处公证,将殷某名下所有动产及不动产均由其丈夫吴某继承,但未办理过户手续。2017年,殷某母亲已95岁,殷某父亲早年已经过世。请教:1、如果现在办理系争房屋产权过户手续,需要如何办理?是采用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还是通过诉讼方式办理合适?2、如果办理过户,是过户到吴某(今年72岁)一人还是吴某与其两个儿子共同共有合适?3、如果不办理过户手续,吴某如果去世,系争房屋除两个儿子有权利进行主张之外,是否会涉及到殷某母亲?(包括殷某母亲的继承人)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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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7709746786

    发布于2017-08-29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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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个回答
  • ask1847844785 丨Lv 2
    你好,可以过户,过户到吴某名下。
    +1 2017-08-29 举报
  • ask2955313811 丨Lv 0
    建议当面咨询律师,上海本地专业继承律师。
    +1 2017-08-29 举报
  • ask6010351448 丨Lv 2
    遗嘱经过公证处公证的,办理继承公证较方便;如果办理过户,继承过户只能先过户到吴某一人名下;不会。
    +1 2017-08-29 举报
  • ask5351378556 丨Lv 1
    你好,如果有公证遗嘱的,应当是可以办理过户的,具体的需要咨询不动产登记中心。你好,有公证的遗嘱,只能办到吴某名下。建议先办理过户到吴某名下的手续。
    +1 2017-08-29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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