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交易过户
  • 尹律师你好:我的案子是:因个人疏忽相信朋友,在买房时首期款让朋友代缴,

    尹律师你好:我的案子是:因个人疏忽相信朋友,在买房时首期款让朋友代缴,收据没有写自己的名,后被这个朋友诬告说借名买房成立,在深圳2审失败。现在我要回之前投入的本金近50万及利息近40万。请问尹律师,1、利息按照银行同业4倍可否成立?有借条及转账凭证;2、财产保全的房产是否还需要评估?评估费大约是多少?保全费是多少?谢谢 北京市

    购房 贷款 房产 房屋评估 举报

    提问者:ask9784211444

    发布于2017-08-27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3个回答
  • ask4178751058 丨Lv 2
    你应当与律师面谈。
    +1 2017-08-27 举报
  • ask4143161966 丨Lv 2
    利息若未约定,法院一般不会支持。财产保全阶段不需要评估房产。
    +1 2017-08-27 举报
  • ask9727784642 丨Lv 0
    可以要求本金,利息按照银行同期利率计算。
    +1 2017-08-27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