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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素面泥人 丨Lv 5
     加强集体土地管理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 一、农村居民宅基地的管理(一)、符合规划、先内后外。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镇建设规划,先使用原有宅基地,村内空闲地,村内有空闲地的不得批准使用村外土地。通俗的说土地总体利用规划就是解决“能不能占、能不能建”的问题,村镇规划是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批准能够建设的土地上解决“怎么建,建成什么样”的规划。这两个规划必须同时符合方为合法,缺一即为非法。(二)、一户一宅,严格标准。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的面积按以下标准执法:①城镇郊区和人均耕地1亩以下的,每户不超过133平方米(2分),②人均耕地1亩以上的平原地区,每户用地不超过167平方米(2.5分),③山区、丘陵每户不超过200平方米(3分),占用耕地的适用本款①、②项规定。(三)、符合条件,方可申请。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宅基地:(1)农村村民户无宅基地的;(2)农村村民户,除父母身边留一子女外,其它成年子女确需另立门户而已有宅基地低于分户标准的;(3)回乡落户的离休、退休、退职的干部职工、复退军人和回乡宅居的华侨和港、澳、台同胞,需要建房而无宅基地的;(4)原宅基地影响村镇建设规划,需要收回又无宅基地的。在此条中,我们应该明确的以下几点:①所有申请人必须是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在本组织内从事农业生产或履行同等义务。②父母不存在申请安排宅基地,③确需分户的,子女必须达到法定婚龄。④离退休、复员军人、退取国家职工、港、澳、台同胞虽然户口已迁入本集体经济组织,但不在本集体组织内从事农业生产劳动、不履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同等义务的不能享受宅基地。⑤男、女平等,男到女家落户的享受其它成员同等待遇。(四)、严格审批程序,公开、公正、透明。农村宅基地审批应严格按照以下程序审批:①农村村民建住宅需使用宅基地的,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②且经过本集体经济组织村民会议2/3以上成员或者2/3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后,由村民小组组长、村专干、村主任签署意见上报乡国土资源所审核。③乡国土资源所接到村、组提交的申请后,会同乡村镇发展中心人员实行“三级四方”(乡、村、组、地、房建)现场踏勘,初步确定位置,确定应拆除原有旧房,明确四至。④乡(镇)国土所、村镇建设部门进行初步审核,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拟建位置是否符合两个规划等。⑤乡镇人民政府审核。⑥上报县(市)人民政府批准。⑦张榜公布审批结果。⑧下发建设用地批准书或农宅用地许可证。⑨乡国土所会同村镇建设部门、村委会、村民小组、施工单位现场放线定界。⑩竣工后,由国土部门验收合格、核发土地使用证书。总结起来,简单地说可以概括为:三到场、三公开、一通过。“三到场”:批前踏勘到场,放线定位到场,竣工验收到场。“三公开”:申请人申请建房公开,村组群众大会或群众代表大会公开讨论,审批结果公开张榜公布。“一通过”:必须通过村民小组全体或村民代表2/3以上讨论同意。综合起来,农村居民宅基地审批流程可以用下图表示: 符合条件的村民提出用地申请 ↓村民小组、村委会讨论通过 ↓乡镇国土所成员现场选址勘查 ↓申请人提交户口簿、申请书、群众讨论结果等材料 ↓张榜公布 ↓乡国土所、村镇建设部门审核 ↓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上报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 ↓审批结果张榜公布 ↓下发建设用地批准书、农宅用地许可证 ↓乡国土所、村镇建设部门、村、组等共同放线定界 ↓竣工验收,换土地使用证  二、有关集体所有建设用地流转在今后的工作中,若有需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兴办企业的,应首先有一份切实可行科学严谨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并且在取得环保局环评报告和发改委立项批复后,方可到土地规划部门办理项目用地预审,规划部门办理一书、一证(项目选址意见书、项目规划用地许可证),在经国土部门预审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建设项目多项指标,出具预审意见后,是存量建设用地的报经县(市)人民政府按法定程序批准,是需农用地转用的报市人民政府批准转用后,由县(市)人民政府依法定程序批准。所以在今后的工作中,无论是何种投资项目,是多高级别的投资商,坚决不能再出现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而村组私自与投资商(业主)签订用地协议,以租代征的现象。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也将会更加严厉地打击打着招商引资等旗号的以租代征、非法占地等违法犯罪行为,处理占地企业同时,坚决硬起手腕处理一批村、组干部,从源头上制止违法乱占行为。也请大家相信:只要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市场前景广阔,对经济发展有利的好项目,各级土地主管部门依法批准建设用地的,一句话坚决不能“放着大门不走乱翻墙”。 四、关于临时用地土地使用者应当根据土地权属,与有关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临时使用土地的使用者应当按照临时使用土地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并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临时使用土地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年。根据这一规定,我们应清楚地认识到临时用地的6个关键要素:①必须经县级以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②必须用于建设项目施工或地质勘查需要。③必须与土地所有者签订使用合同并支付补偿费。④必须按约定用途用地并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⑤期限不能超过两年。⑥使用期满必须恢复耕种条件。对照以上要求,我们部分村、组临时用地为名,擅自建设工业企业、养殖小区等行为,均属违法行为。
    +1 2011-10-24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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