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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欧逸小罗 丨Lv 3
    根据过去的规定,土地出让金不是地价,而是地价的一部分,过去规定应该是地价的25%。地价包括拆迁补偿、青苗补偿、人员安置和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实际上土地出让金是地租,就是一次性付清比如70年使用权的租金,将每年的租金通过公式折合到一次性付清,就是以后租金的折现。如果开发商自己拆迁安置,然后需要再向政府缴纳土地出让金。 现在由于政府推出土地招拍挂的政策,在政府通过拆迁安置取得农民或者旧城改造的土地之后,土地收归国有,进入政府的土地储备中心,然后进行招拍挂,就是招标、拍卖、或者挂牌三种形式,基本上是谁出的钱多就卖给谁,这样土地的差价就全部进入政府的口袋了。这时土地出让金就算作“地价”了,一般可以获利数倍甚至十几倍。所以有些地方的农民要求分享拍卖后的收益,而不是一次性给多少钱。
    +10 2007-05-19 举报
  • 朝阳大道东 丨Lv 3
    “土地出让金”,系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收益,通俗地说就是“地价”。由于现今被出让的土地主要源于农地征用,因此现阶段土地出让金的实质,是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增值收益。土地出让金不是简单的地价。对于住宅等项目,采用招标、拍卖的方式,可通过市场定价,土地出让金就是地价。可是对于经济适用房、廉租房、配套房等项目,以及开发园区等工业项目,往往不是依靠完全的市场调节,土地出让金就带有税费的性质,是政府定价。
    +10 2007-05-19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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