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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母亲有三个女儿和一个儿子,后因儿子不孝顺生前立下公证遗嘱把其名下所有财产留给三个女儿请问三个女儿可以以毁财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吗?

    我母亲有三个女儿和一个儿子,后因儿子不孝顺生前立下公证遗嘱把其名下所有财产留给三个女儿,其中包括一处房屋。后母亲去世后儿子在所有人都不知情情况下,私自将母亲的这处房屋扒毁,后理论时声称遗嘱不知情,请问三个女儿可以以毁财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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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4626029265

    发布于2017-08-15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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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5958213783 丨Lv 1
    可以的,不过如果他确实不知情 ,就构不成犯罪,但是可以要求进行民事赔偿。
    +1 2017-08-15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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