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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手房交易已全部完成,新产证已拿到,卖家已收到贷款,交易过程中我们没有违约行为。刚收到法院说卖家向我们索要交易房价偏低的赔偿,应该如何应对?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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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1200692757

    发布于2017-08-14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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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7个回答
  • ask9007915733 丨Lv 1
    你好,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处理,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 ,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 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协商不成,可诉讼处理。
    +1 2017-08-14 举报
  • ask544693029 丨Lv 1
    你委托律师应诉即可,一般情况下不应支持。
    +1 2017-08-14 举报
  • ask7953528555 丨Lv 1
    得根据事实处理,需要弄清楚情况才好应对。委托律师处理积极应诉吧。需要帮助,来电联系预约面谈。
    +1 2017-08-14 举报
  • ask9086577200 丨Lv 2
    聘请律师应诉,卖家胜诉可能性低
    +1 2017-08-14 举报
  • 沃东壤 丨Lv 5
    1、卖家要求没有法律依据。2、可委托律师应诉来维权。3、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洽谈。
    +1 2017-08-14 举报
  • ask6415249601 丨Lv 1
    您好,建议积极应诉。
    +1 2017-08-14 举报
  • ask4022857573 丨Lv 2
    买家是无理要求,你方可委托律师积极应诉。如需帮助请及时致电本律师。
    +1 2017-08-14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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