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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人擅自取消我对母亲房产的继承权,我该如何维权?

    我母亲2015年去世,父亲健在。按照继承法继承顺序及分配比例,母亲去世后,其遗产(父母共有的房产的一半)应由父亲及我们五个子女(一子四女,其中幺妹已病故十余年)共同平均继承。可是,今年7月我才知晓:在2016年6月,父亲和哥哥、两个姐姐在房产部门办理继承母亲遗产手续时,撇开我一人,在我根本不知情的情况下,通过疏通关系,在只有他们三个子女到场的情况下,办理了五个子女签字放弃、由父亲一人继承母亲遗产的文本。对此,我好郁闷!请问:1、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2、房产部门工作人员违纪办案,我该如何申诉?3、我幺妹已病故十余年,她还可以继承母亲的遗产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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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杜柳

    发布于2017-08-09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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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ask7231721163 丨Lv 0
    1、您可向法院起诉维权,证明那份文本您并没有签字。2、您可向其所在的房管局投诉。3、请问您幺妹有子女吗?如果有的话,那么她的子女可代位继承,没有的话,那么就不能继承了。
    +1 2017-08-09 举报
  • ask2444526131 丨Lv 1
    您好 你可以先跟他们协商,毕竟是一家人 协商不成你可以起诉他们 委托律师维护你的权益。房管部门违纪你也是可以起诉他们的 你幺妹有没有子女?如果有的话就可以代位继承 建议您免费来电说明您的具体情况 我了解清楚之后为您分析解答
    +1 2017-08-09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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