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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9662330810
丨Lv 0
那就要看业主是否追究了,如果业主真的告上法庭,那您肯定还要有其他的赔偿,其他人跟您说没有责任那也只是没有遇到过这样的事,因为可以说百分之99以上的业主遇到客户违约,都只是扣留违约金,不会起诉,但是也真有这样的,跟您说一个我曾经遇到过的案例···2009年5月我签了一个京城雅居的叠拼别墅,当时租金是9000元/月,付款方式:押2付3.客户是个做生意的,业主是一位50多岁的女士(无业、整天就是呆着)。客户住了半年就不租了,客户交的两个月押金也没要,当做违约金了,结果这个业主就把客户给起诉了,这个官司打了4个多月,结果最后法院判决客户又赔偿了业主一些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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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8967022140
丨Lv 1
没有违法 不需要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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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4861815514
丨Lv 2
这个不行的 该多少就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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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9658604216
丨Lv 2
不可以的,要安合同办事赔偿违约金一个月租金,你可以和房东商量,看是否可以多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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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3573254831
丨Lv 1
这个就是你的不对了,太相信别人,好心办了坏事,协商解决,没有别的办法。谁要人家有合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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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4331613581
丨Lv 2
首先说一下,你是一个讲理的人,做事都是按照老百姓的朴素思想来考虑,但是有些想法与法律规定是不一致的。1、 租赁合同期满后,双方原来的权利义务已经终止。新的租赁条件,包括租金、期限等,需要重新商议。如果双方意见不一致,不能达成新的合同,租赁关系就不能继续下去了。但是,出租方应给承租方留出足够的时间腾房。具体期限没有法律规定,可根据房屋中物品多少、当地寻找租赁房屋的难易程度来决定。2、在我国的法律法规中,没有关于房屋租赁优先承租权的明确规定,“优先租赁权”没有法律依据。优先承租权,是指在租赁关系中,原承租人在原房屋租赁合同期届满要求续租时,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于其他第三人承租的权利。在我国一些地方性法规中,有租赁关系中的优先承租权的规定,但对于其他地区没有效力。例如,《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规定, 租赁期限届满,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承租权。《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房屋在租赁期满后继续出租的,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但是,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中,还没有关于房屋租赁优先承租权的明确规定。3、出租人非法把厨房隔断成房屋出租,如果违反双方的约定,给你的使用造成了不便,可以要求他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没有给你造成损害,而是违反了《消防法》等法律法规,你可以向有关部门举报,但对于解决你的问题没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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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5931089999
丨Lv 2
是试卷,还是实事。假如是真事,合同没有讲租金的准确数字,就是个很大的缺陷,可能双方对此没有异议。如果已经签订了,就要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不要从合同的疏漏上找毛病,如果不想履行,说明理由,求的谅解,还可以做出适当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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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4075446701
丨Lv 3
这是正规合同吗?你签字了基本也很难得到你想要的结果,法律成本太高,并且最终可能就是和解。。。以后看合同要仔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