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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租的房子,这个月十八号到期,我二十号去拿行李结果房东把门锁换了还把我东西拿走了

    房屋到期,我东西没有拿走,可以拿回来吗?请问一下大家,谢谢! 北京市

    房屋 房子 锁具配件 举报

    提问者:ask6575768639

    发布于2017-07-26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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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hulimm 丨Lv 0
    租房者如果打算另迁新居,结束和现在房东的租赁关系,至少应该在迁移之前30天左右通知房东。因为出租者在这段时间里,可以重新找到租赁者,并在新的租赁者到来之前,对房子进行一些必要的清理和修缮在你居住期间,如果你损坏了房间,那么,你将面对的要么是部分扣除抵押金要么完全扣除抵押金。如果损坏的成本超过了抵押金,那么还应赔偿。避免麻烦的最好的方法就是立刻修理或清算赔偿损坏的地方。。房租到期了,可以给予清理,但不要破坏他的东西!你可以对他的物品给予保管!并且等他拿行李时,你可以依据法律要求他结清房租,并支付保管费!具体可以咨询当地律师!在你合理告知他之后,记得留下录音证据!
    +1 2017-07-26 举报
  • ask1404985713 丨Lv 2
    可以找相关的法律部门去处理这个事情.
    +1 2017-07-26 举报
  • ask7923978160 丨Lv 1
    找小区的物业,请他们帮忙协调一下咯
    +1 2017-07-26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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