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买房准备
  • 合同约定2015年12月31号交房,可我昨天才接到房开商的收房通知书我有什么办法?

    律师:您好!请问,合同约定2015年12月31号交房,可我昨天才接到房开商的收房通知书,去收房时,房开商要求我签一份补充协议,其中有一条,办理产权证的时间,从接房通知书的次日开始,两年之内办理。业主不追究房开延期办产权证的责任,不赔延期办产权的违约金。如果不签。延期交房的违约金就拿不到。请问,我有什么办法,既拿到违约金,又不签补充协议?另,延期交房违约金,如果现在不领,会不会过期作废??谢谢 北京市

    违约金 收楼通知书 购房合同 业主

    提问者:ask5572667512

    发布于2017-07-26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1个回答
  • ask3012459095 丨Lv 1
    是否签订协议是你的权利,违约金的是房开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
    +10 2017-07-26 北京市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