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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这样的情况有土地证好还是要办房产证(来自菏泽宅基地小区)

     大家好,请问大家一个问题:我外婆有一块集体土地,当时自己没有造,和别人换了一套房子,土地证上地基更改为现住房的地基。整栋楼5户住户都没有房产证,我们只有土地证,这样过了十几年,建筑商也不知去向。因为现在家里只有我外婆一人是农村户口,年事已高,届时只有我一人继承(非农村户口),请问我要怎么继承呢??因为怕以后万一拆迁,外婆不在了,那土地怎么处理,这样的情况我房产证办还是不办好??我外婆的宅基地是村里的集体土地,建筑商给我外婆一套房子,其他的全部卖了,所以至今房产证都没有。

    集体土地 土地证 户口 现住房 举报

    提问者:素面泥人

    发布于2011-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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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乌蒙昭昭 丨Lv 5
     不知道您说的“我外婆有一块集体土地”是什么地。1、如果是宅基地    农村宅基地不能继承。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使用权属于房屋所有人,农村村民的宅基地使用权是基于“村民”的特定身份取得,村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权,不能随意对宅基地进行处置。所以宅基地不属于遗产,不能被继承。但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公民个人所有,可以继承。按照我国法律规定的“地随房走”的原则,公民继承了房屋,当然可以使用房屋所占的宅基地。所以你不能单独继承你外婆的宅基地,但你可以继承你外婆的房屋并且继续使用这块宅基地,并且应当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条 “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而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 的规定,向甲村所在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这是你继承外婆房屋的结果,而不是说能单独继承外婆的宅基地。    需要指出的是,将来继承的房屋灭失后,你就不能进行重建或者以其他方式继续使用这块宅基地了。2、如果是由开发商在集体土地上建设的小产权房,不能取得房管部门颁发的产权证,只能从村里登记和备案。建议:问问外婆这块地的属性,再做决定。不过房产证如果能办理还是要办理的,因为这是所有权的凭证。
    +1 2011-11-08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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