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朝日新欣置业有限公司收取业主契税8年未交房管局,致房产证无法办理可否起诉?(来自石家庄恒立苑小区小区)
我家于2006年购买的陕西朝日新欣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恒立苑小区住房,是2008年9月3日一次性付清所有房款(包括契税、维修基金)给开发商,在签定购房合同时按2007年8月7日收房,至2015年12月份,我们将所有资料上交开发商办理房产证,2016年5月接到开发商电话说因房产税改革,未将契税交至房管局,需要我们到房管局出具首套房证明。现在的问题是,期间我确实在本地购买了二套房(产权过五年),如果按开发商这样的说法,我是否存在二套房的交费?在这8年时间里,开发商就可以拿着我们的钱不交,我可否起诉,如果起诉,那我最终可能得到的结果会是什么?(房屋面积138.4平方米,299970元,当时缴纳契税4496.6元,维修基金8893元)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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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9709281712
发布于2017-07-07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