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我将土地承包给别人种草莓,租期从16年10月到17年10月,结果17年4月1号遇到征收土地我领到的青苗补偿费用不用给对方?$https://m.fang.com/ask/ask_28082394.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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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将土地承包给别人种草莓,租期从16年10月到17年10月,结果17年4月1号遇到征收土地我领到的青苗补偿费用不用给对方?
我将土地承包给别人种草莓,租期从16年10月到17年10月,结果17年4月1号遇到征收土地,当时对方的草莓已经收获完毕。我领到的青苗补偿费用不用给对方?目前没有给对方,对方起诉至法院,要求退还4月份以后租金,并将青苗补偿费全部索要,这合理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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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8155859615
发布于2017-07-04 北京市
共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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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1133036319
丨Lv 1
如果在4月份合同终止,返还租金也是合理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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