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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拆迁补偿问题(来自菏泽宅基地小区)

    我婚后已我名义在本村申请了一块宅基地,自建了一栋楼房.我和老公及儿子共同居住,公婆也来此居住.公婆是和老公的户口都在它处.

    楼房 拆迁补偿 户口 房屋 举报

    提问者:平煤

    发布于2007-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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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我很看好你 丨Lv 7
    如果是仅对此房的拆迁,则补偿的对象是房屋和它占用的土地,人口只是一个参考条件。如果可能的话,最好是办个分户,这样在拆迁补偿的时候,可以按两处房产得到补偿。但前提是你处的房产登记和分户没有冻结。补充:在现有的拆迁政策下,分户是唯一能多得拆迁补偿款或者实物安置收益的办法.把公婆的户口迁过来,给实物安置来讲有一定好处.具体办法是,第一分户.如果有儿女两个,把其中一个分出去,实物安置的时候,他能单独获得一套房.余下的把公婆户口迁过来,这样是三代同住,在分配套型的时候,能够以小换大,得到一个大套型的实物安置房.如果是给补偿款,那就意义不大,最多是多得些搬家补助之类的了.
    +10 2007-05-18 举报
  • 猪头司令 丨Lv 3
    楼上所说的分户我也听说过,可是像自建房是一个宅基地使用证,房产证(绿皮的)与商品房是有区别的.难道这种情况也同样试用于商品房拆迁制度的情况.再者说补偿办法又因地方不同,方式也不完全相同.对于楼主所说的自建房(集体土地上所建)拆迁制度有统一规定吗?不论户口上几个人.房子的补偿款应属于户主所有(其他就涉及财产分配问题了).按我们这的情况还是户口上的人多了好.我家也是这种情况我们就都迁到一起了,不过现在还未拆迁.楼主所担心的是补偿款是否会按户口人各自得一份(平分总数)是吗?
    +10 2007-05-18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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