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交易过户
  • 买房时卖方只有一个人签字有效吗

    购房 举报

    提问者:ask4031650707

    发布于2017-07-02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8个回答
  • karwan 丨Lv 4
    在当今社会,夫妻共有房屋出卖时,一般都是夫或妻一方在买卖合同上签字,人们也习以为常,素不知这样的做**引起不必要的麻烦,甚至还存在买卖无效的风险。我国法律规定,对共有财产的处理,应是共同协商,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因此,在夫妻一方处理重大事项如卖房,单凭一人签字一般认定是无效,但也不是绝对的,如果他方有明确证据证明夫妻一方签字是共同处理行为,也是有效的。这就是法律上规定的表见代理问题,即一方在处理事情时没有代理权却具有代理权存在的外观,足以使另一方相信其有代理权,法律规定本人应负授权责任,以保护相对人的信赖及交易安全。如卖房时夫妻另一方也在场,看房时也在场,收取房款时也在场,卖房时出具了授权委托书等各种情形。这些情形的存在足以使相对人在跟夫妻一方签字时有理由使人相信是双方共同的意思表示。但为了保险起见,法官提醒,在房价看涨的情况下,为稳妥起见,最好还是让夫妻双方签字,一方在外的,也要求出具授权委托书。相关法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89条规定,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但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该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对其他共有人的损失,由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人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第二项规定,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
    +11 2017-07-02 举报
  • ask3759261207 丨Lv 0
    不行,要夫妻两个人签
    +1 2017-07-02 举报
  • ask9233344249 丨Lv 2
    合同是无效的,诉讼肯定输,但是你可以根据这个合同去和签字的人商量,对他有约束力,但是对房子是没有的哈!
    +1 2017-07-02 举报
  • ask1813979008 丨Lv 1
    有效,房本上有和你们签协议的人的名字,而且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他们夫妻之间未达成共识,你可以追究和你们签协议的人的责任,她是有权处理房子的,至少她可以处理她所拥有的部分。
    +1 2017-07-02 举报
  • ask9344020154 丨Lv 1
    ?夫妻共同财产一个人签字没有法律效应,我们刚签了一个单,是他妻子过来签字收得定金,他本人现在不卖了,想返水,现在我们拿他一点办法没有,这样的情况,是双方都要签字,如果一方不能到场,也须持委托书,不然对我们对客户毫无保障,经纪人要注意了
    +1 2017-07-02 举报
  • ask2694225194 丨Lv 2
    住了5年你还没过户,真的服了你了,你不怕你的钱打水漂吗?
    +1 2017-07-02 举报
  • ask833541532 丨Lv 2
    你们当初签署配偶(共有人)同意出售证明吗,如果有这个的话还好点,你们是自行成交的吗?房产类得官司很难打的,有想咨询的可以打电话,我有过此类经验
    +1 2017-07-02 举报
  • ask8838282050 丨Lv 0
    试一下吧,买卖合同有效
    +1 2017-07-02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