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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rwan
丨Lv 4
在当今社会,夫妻共有房屋出卖时,一般都是夫或妻一方在买卖合同上签字,人们也习以为常,素不知这样的做**引起不必要的麻烦,甚至还存在买卖无效的风险。我国法律规定,对共有财产的处理,应是共同协商,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因此,在夫妻一方处理重大事项如卖房,单凭一人签字一般认定是无效,但也不是绝对的,如果他方有明确证据证明夫妻一方签字是共同处理行为,也是有效的。这就是法律上规定的表见代理问题,即一方在处理事情时没有代理权却具有代理权存在的外观,足以使另一方相信其有代理权,法律规定本人应负授权责任,以保护相对人的信赖及交易安全。如卖房时夫妻另一方也在场,看房时也在场,收取房款时也在场,卖房时出具了授权委托书等各种情形。这些情形的存在足以使相对人在跟夫妻一方签字时有理由使人相信是双方共同的意思表示。但为了保险起见,法官提醒,在房价看涨的情况下,为稳妥起见,最好还是让夫妻双方签字,一方在外的,也要求出具授权委托书。相关法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89条规定,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但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该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对其他共有人的损失,由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人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第二项规定,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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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9344020154
丨Lv 1
?夫妻共同财产一个人签字没有法律效应,我们刚签了一个单,是他妻子过来签字收得定金,他本人现在不卖了,想返水,现在我们拿他一点办法没有,这样的情况,是双方都要签字,如果一方不能到场,也须持委托书,不然对我们对客户毫无保障,经纪人要注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