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我村于2012年没任何村民同意就遭政府强行征地,并于2016年3月村集体才发放征地补偿款及青苗补偿请问我和我儿子有享受征地补偿款权利吗?$https://m.fang.com/ask/ask_27944605.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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丨Lv 0
如你所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对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结合你的情况,如果你的户口已登记到村里,就意味着你已取得该村的村民资格,是可以享受征地补偿款的,至于你儿子,你儿子一出生就天然成为该村的村民,当然有权享受征地补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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