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把房屋从新房主名下过户回老房主,是否还要交税?
我是房屋的卖主,同意买家采用贷款方式,配合买家到银行面签,银行批贷通过后,通知我们可以办理过户过户,新房本下来后放在中介手中,买主拒绝到银行办理抵押贷款,拖欠超过一个月,屡次协商,买家概不办理抵押贷款,致使银行无法房贷款,我作为卖主拿不到钱!我想请问,我提出诉讼,请求法院撤销过户,房屋重新过户返还给我的名下,撤销房屋买卖合同,我退还买主的首付款!这种情况下,房管局是否还要收各种税费?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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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3480815429
发布于2017-06-20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