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征信问题,按开发商要求办离婚后,开发商不按原价卖房
各位律师好!我咨询关于购房纠纷。2015年底在惠州购买,当天看了以后就确定要,售楼小姐给我们签了份合同,压金两万,过了一周左右去银行做按揭,银行后通知由于个人征信问题按揭不了。售楼处告知办理离婚,以个人名义可以,并保证这样操作很多,都可以。离婚回来后,房价涨了一倍。开发商不愿意了,让我们付全款,否则就买不了。现在就这个问题我们达不成协议,开发商说不可能再换合同,只能付全款,要不就给退房,但押金不退。并说这是我个人的问题,请问这种责任范畴是属于开发商急于签合同未告知要先打个人征信导致,还是我们自己的责任?另外即使退房,那我离婚的是按他们的要求来办,损失是否可以要他们补偿 北京市
更多
房价
按揭贷款
购房
房产纠纷
举报
提问者:ask8189230645
发布于2017-06-15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