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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2016年8月与卖方签订二手房交易协议,口头约定2017年5月以后办理过户手续,但卖方2016年
我在2016年8月与卖方签订二手房交易协议,口头约定2017年5月以后办理过户手续,但卖方2016年底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又将房产证拿去抵押贷款15万(这个卖方不给出示任何证据,只是嘴上这么说),现在已经6月,我要求过户走手续时才知道。卖方要我拿15万去赎房产证,我拿不出,卖方说算她违约,退我首付款50万并付违约金20万。我现在怎么办?去年到现在我的损失怎么办?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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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8488232660
发布于2017-06-13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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