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买房准备
  • 我爷爷去世,留下一处房子,膝下有三姐弟老大,我妈(有一儿子);老二,我是不是不能分得房子的部分归属权?

    我爷爷去世,留下一处房子,膝下有三姐弟:老大,我妈(有一儿子);老二,我大舅(有一女儿);老三,我小舅(有一女儿)。【我妈去世了十多年】平时是小舅他女儿负责我爷爷的生活(小舅在外地,请了保姆),大舅很少参与,我在外地,难得回去一趟。房子归属:小舅,大舅,小舅女儿,他们三人分,具体比利我不清楚。在这种情况下,我是不是不能分得房子的部分归属权? 北京市

    房子 举报

    提问者:ask4693165508

    发布于2017-06-12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3个回答
  • ask1315716984 丨Lv 1
    你好 关于遗产的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事宜。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1 2017-06-12 举报
  • ask640770918 丨Lv 2
    您可以继承遗产
    +1 2017-06-12 举报
  • ask5004019325 丨Lv 2
    没有遗嘱,你可以代为继承财产
    +1 2017-06-12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