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民事纠纷遭遇先刑后民,怎么办?
2015年年初签订一份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约定我方(买方)将首付款打给中介后,中介将房东的房屋解抵押后,进行网签。然后房东将房屋过户至我方名下后,房东去跟中介要首付款。现在合同执行到网签后,房东未将房屋过户给我方,却以要不到首付款为由,要求退还首付款并解除合同。我方当时先去派出所报了案(报案时,房产中介已经因涉嫌其他房产交易中的合同诈骗,被公安立案,并取保候审中)。现在我方将房东及中介告上民事法庭,要求法院判强制过户及赔偿违约金。但是现在我方律师通知我们,法院说对方律师去派出所调取了笔录,因中介涉及刑事,要按照先刑后民原则处理。因此我们只能先撤案。那么,我的问题是,我是否可以要求法院法官出具要求先刑后民处理的依据?不然口说无凭,我担心法官偏袒被告。另外我方律师说可以去更改诉讼请求,改成要求被告退还定金。这样撤诉,诉讼费可以少许多。但是我更改诉讼请求的话,会不会对以后继续进行民事诉讼产生不良影响。对方可以说,我已经告过他们了呀,至要求退定金呀,余下的款项让我去找中介要,会不会出现这种情况?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对方的说法是否能够得到法院认可呢?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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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Occawn
发布于2017-06-10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