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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3323047322
丨Lv 1
大伯,这样是不可以的!因为房产证上面的名字不是你的名字!不过如果是你的儿子做的事让你伤透了心,你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去告他,让他知错,但是,房子你还是无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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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5323568314
丨Lv 1
有遗嘱的,以遗嘱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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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2165173105
丨Lv 1
父亲去世,首先要确定父亲母亲所拥有的房产、存款、承包土地等等属于父母共同财产,其中一半属于母亲,另一半属于父亲的遗产,如果父亲没有遗嘱,父亲的这一半遗产应当分成五份,由母亲和四个子女均分,母亲的那一半财产仍然归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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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1659252824
丨Lv 1
有遗嘱的情况下以遗嘱为准,遗嘱指定继承人之外的人是无法分得房产的,唯一的解决办法就是说服立遗嘱人改变心意重新立一份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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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8996529387
丨Lv 2
你不是房子的所有权人你不能处理别人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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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4719082051
丨Lv 0
如果想让你姥姥的分配生效的话,最好让你姥姥立一份遗嘱,上面明确规定好房产的分配。在她过世以后遗嘱就能生效,也就必须按照她的遗嘱分配房产。但是遗嘱必须是你姥姥个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如果出现违背她个人意思表示的情况,那么遗嘱也就无效。同时要注意:我国继承法第十七条规定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在采取以上方式立遗嘱时一定要满足上述要求,否则也会影响遗嘱的效力。 如果还是觉得可能会产生纷争的话,最好是在你姥姥去世前把这些房屋以赠与的方式给他们,然后办理好登记,这样即使有人不满意分配,也没办法了,因为赠与出去并办理了登记的房产就不属于你姥姥,也就不属于她的遗产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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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6315428252
丨Lv 1
这个不用怕的,你父亲的房子没有留下遗嘱,也就是说你母亲是第一继承人,你和你弟弟有均等的继承权,如果你把情况说明的话你起码可以分到遗产的三分之一,但是要交纳遗产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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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5500124052
丨Lv 2
我没看懂后老伴想分的所谓一居室是什么意思,是一套房子里的一居一室,还是一套房子如果想令遗嘱无效,则必须从这个方面下手:立遗嘱时,老爷子是不是清醒而且真实的,也就是有没有欺诈胁迫情况或者病糊涂了之类的,只要能证明,则遗嘱无效其实如果只是一套房子里的一居一室,那这个遗嘱已经是挺好的了,如果遗嘱无效,那么后老伴是第一顺位继承人,法定的,分的可不见得比两间屋子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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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9406235321
丨Lv 0
你不签文件是可以的 ,你在法定继承的范围内,他们起诉你也不会对你有多大的影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