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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土地流转问题国家有没有明确的文件,法律来执行相关程序?

     现在我家乡就在卖土地,由于是开发区,田地和房屋都会收去用作开发用地。 村民文化素质低,不懂相关的问题,任由乡政府和区政府摆布。国家规定的每亩地赔偿数额,层层下来已被剥削掉一大半,打官司,吵架已经无济于事。那些老人和低文化青年以后在城市混不下去,会给社会带来怎样的危机? 询问有没有人对相关问题比较了解,给个建议吧…… 我家里面临同样的问题,我只想令村里人讨回公道! 大家帮帮忙啊~感激不尽~

    房产纠纷 房屋 土地流转 土地 举报

    提问者:素面泥人

    发布于2011-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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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乌蒙昭昭 丨Lv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第四十八条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第四十九条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     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
    +11 2011-09-28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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