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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关住宅国土转让费(十万火急,谢谢各位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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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别小驴

    发布于2007-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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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还我平静的生活 丨Lv 3
    差不多 国家都是这样!!!你除非认识你们那的人就不用这么多了
    +10 2007-05-17 举报
  • 江上小堂 丨Lv 4
    是的,我也觉得200贵了,江西一个县,使用费等级应该在13级以下,30元左右就应该合理。 交转让费是合理的,开发商征地开发房屋也是要重新交纳土地转让费,这是国家部门合法利用国有土地资源的一种手段。
    +10 2007-05-17 举报
  • 宁波老女人 丨Lv 3
    很可能你的邻居的房子不是商品房,而是早先自己盖的或者祖辈居住的,根据国家的政策,在1988年(大概)以前所有的私人住宅都认为是划拨的土地性质,在进行交易时首先要变为国有土地,就是要缴纳土地出让金,如果是住宅就是获得了70年的土地使用权,实际上就是缴纳了70年的租金。 200元对于小城镇确实有些高,一般为30~50元。你可以再了解一下是不是就是土地出让金?
    +10 2007-05-17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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