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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两公司房屋买卖纠纷

    2006年9月20日,就飞腾公司向跨越公司出售“飞腾大厦”北一楼及中庭(以下简称“标的房屋”)的相关事项,双方签订《购房协议书》,并对标的房屋面积、位置、价款、违约责任做出明确规定。包括标的房屋建筑面积为2100平?米,总价格为6750万元(最终按照房产部门办理产权登记的实际面积为准);已收到跨越公司购房定金1000万元,签订购房合同时,该定金自动转为购房款等等。《购房协议书》签订后,飞腾公司于2007年1月4日向跨越公司交付标的房屋。此后,飞腾公司与跨越公司并未签订其他的协议或者合同,也没有对房产进行过户登记。2009年9月28日,跨越公司向飞腾公司发出商函,称因市场不景气以及地震等自然灾害原因,商请飞腾公司酌情降低标的房屋的价款,但未得到飞腾公司回应。2009年12月9日,飞腾公司与跨越公司就标的房屋买卖的具体事宜进行商谈,飞腾公司要求跨越公司承担房屋土地出让金及转让税费共计约4000余万元,双方未达成?致意见。2010年3月3日,飞腾公司向跨越公司发出《解除合同函》,称就标的房屋买卖?事,双方存在重大分歧,且多次协商未能达成?致,故要求解除《购房协议书》。同时要求跨越公司在30日内腾退标的房屋,并支付无偿使用标的房屋三年的使用费用。2010年5月12日,跨越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1、飞腾公司于2010年3月3日发出的解约函无效;2、确认二公司之间购房协议书有效;3、判令飞腾公司履行购房协议书,协助跨越公司完成对标的房屋权过户登记的相关事宜。飞腾公司则提起反诉:1、由于买卖双方没有就交易的关键事实达成一致,未签订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判令跨越公司返还飞腾大厦房产,限期撤出全部人员;2、请求法院判令跨越公司支付使用飞腾大厦期间的租金以及其他费用。另外,2008年3月14日,飞腾公司以标的房屋为抵押,向农业银?申请贷款人民币3000万元获批,并于2009年12月15日还本付息,但抵押登记未注销;2010年7月29日,飞腾公司再次以标的房屋为抵押物,向招商银行贷款人民币500万,并于2010年11月19日还本付息,该抵押登记仍未注销。那么双方责任如何认定,法院会怎么判呢?谢谢您 北京市

    房价 产权登记 购房 定金

    提问者:ask9038868579

    发布于2017-05-29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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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ask7657089145 丨Lv 2
    案情复杂,可以委托律师处理。
    +10 2017-05-29 北京市
  • ask9769188637 丨Lv 0
    首先,购买方未交付完毕购房款,那么在不继续履行购房款交付的情况下已经算是违约那么卖方有权解除买卖合同并且要求承担使用房屋产生的费用,或者卖方可以要求买方继续履行付款义务。再次,在房屋未过户打的情况下房屋所有权依然归买方所有,那么买方有权设立抵押。
    +10 2017-05-29 北京市
  • ask1870323457 丨Lv 1
    您好,案情复杂,可以委托律师处理。
    +10 2017-05-29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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