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房产定金合同中发现未告知高风险,可否中止合同?$https://m.fang.com/ask/ask_27155797.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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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定金合同中发现未告知高风险,可否中止合同?
想要置换房产,在中介的鼓动下签订了购买房屋定金合同,此时但旧房还没有交易对象,我们根据中介的专业介绍签订了1个月后首付,并在3个月后提交贷款申请,4个月后补足房款过户的定金合同。这里我们咨询过中介4个月后的房款必须是旧房出售的款项来支付,中介认为根据他们经验没有问题,并建议了这个交易时间表。目前在咨询银行贷款事宜时候发现,上海如果旧房没交易完成前,购买的二手非标准住宅根据政策是不能享受首套房待遇,并不能公积金贷款。并且在限定时间内很难有机会保证旧房交易成功。中介对此在定金合同签署前并没有进行风险提示。目前我感觉对于卖旧房的时间限制而且卖房款回笼的风险极高,很难履行合同。是否有机会中止定金合同,拿回定金?(定金合同于我方比较不利,有条款说明违约将损失定金)。另外中介已经收取了部分佣金,是否也有机会取回?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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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sunbingche
发布于2017-05-29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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