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年前的土地可以拿回么?
对方现在的土地有一部份是我家的,周围邻居人人都知,30年前左右,对方以先暂时摆放物品为由,到后来一点一点侵占我们土地,由于我奶奶文化有限,不懂维护自身利益,现在过去这么久了,当然对方现在已有土地证。我想问一下,有没有什么办法可以拿回,打官司胜诉有多大,换句话说,如果真的是我奶奶赠予的,但我爷爷那时还在世,土地证都是我爷爷的名字,这样算不算赠予。有哪个愿意让出自己的土地的,肯定受到对方的蒙骗,土地局应该有30年前的土地档案,这样的档案有没有法律效力。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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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5139021851
发布于2017-05-29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