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交易过户
  • 30年前的土地可以拿回么?

    对方现在的土地有一部份是我家的,周围邻居人人都知,30年前左右,对方以先暂时摆放物品为由,到后来一点一点侵占我们土地,由于我奶奶文化有限,不懂维护自身利益,现在过去这么久了,当然对方现在已有土地证。我想问一下,有没有什么办法可以拿回,打官司胜诉有多大,换句话说,如果真的是我奶奶赠予的,但我爷爷那时还在世,土地证都是我爷爷的名字,这样算不算赠予。有哪个愿意让出自己的土地的,肯定受到对方的蒙骗,土地局应该有30年前的土地档案,这样的档案有没有法律效力。 北京市

    土地证 土地 房屋赠与 举报

    提问者:ask5139021851

    发布于2017-05-29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1个回答
  • ask4234390994 丨Lv 0
    您好,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1 2017-05-29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