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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闲置土地租赁和赔偿的问题

     我方09年5月与该地方房产证合法人签了租赁合同,为期3年。但在今年9月份收到通知要我们15天内搬离并不作赔偿。而事情起因是去年年底听说此老板要把此地改建为酒店,可是一直都没有跟我们说,我们也无法确认。现在房产证合法人要求我们离开的理由是该地是闲置用地,现政府催其要建设,并同时复印了一份由政府规划所发出的通知书。 通知书的内容我们不太理解,该通知书内容说此地已闲置多年,根据有关部门规定该地属于闲置用地。问题是该地一直有房子,而且还有另外一家厂房在,为何规划所说这是闲置用地呢?闲置用地是这样认定吗(据了解该老板是上年年底才申报建设为酒店的)?而房产证合法人明知此地是闲置用地并没有告知的情况下与我方签合同是否存在欺骗成分呢?该老板说此地建设为酒店是属于政府征地吗?(该老板说是政府要求他建的)。 以上情况我方应如何处理?急需回复,万分感谢!

    厂房 房产纠纷 租房 闲置土地 举报

    提问者:乌蒙昭昭

    发布于2011-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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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素面泥人 丨Lv 5
     我国实行公民身份双轨制,土地政策也是双轨制。所谓出让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集体土地使用权无法办理出让的。这户村民也无法办理宅基证,这个根本不是宅基地。您可能只能办理场地租赁。还是租赁吧,租他个30年,省钱啊。回答时间
    +1 2011-09-22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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