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丨Lv 1
在砌体工程中,只有采用合格的材料才可能实现合格产品的目标。对砌体质量有显著影响的块材、水泥、钢筋、外加剂等主要材料应进行性能的复试,合格后方可使用。在砖混结构中,常有预制梁、板类构件的安装。为确保预制构件与砌体紧密接触,并形成整体,对找平及坐浆用的砂浆是有要求的:(1)要有较高的强度;(2)便于预制构件安装就位;(3)砂浆质量便于检查。针对砂浆的上述要求,规范规定“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采用1:2.5的水泥砂浆。砌体工程施工完毕,在子分部工程验收时,还应对砌体施工质量控制等级进行核查。凡经核查达不到设计对施工质量控制等级要求的,应对影响结构性能的砌体强度进行抽检,以评定其是否满足规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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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8050518940
丨Lv 1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是在修订过程中,规范编制组开展了专题研究,进行了比较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多年建筑地面工程材料、施工的经验,按照“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方针,进行全面修改,先后参加部规范研究会、协调会议,八易其稿,并以多种方式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对主要问题作了反复修改,最后召开审查会议定稿上报。建筑工程质量验收 基本规定 1.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评定考核制度。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可按表31-57的要求进行检查记录。2.建筑工程应按下列规定进行施工质量控制 (1)建筑工程采用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器具和设备应进行现场验收。凡涉及安全、功能的有关产品,应按各专业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规定进行复检,并应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检查认可。 (2)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检查。 (3)相关各专业工种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并形成记录。未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检查认可,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按下列要求进行验收: (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 (3)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 (4)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 (5)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 (6)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7)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8)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应进行抽样检测。 (9)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结构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 (10)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并应共同确认。 4.检验批的质量检验,应根据检验项目的特点在下列抽样方案中进行选择: (1)计量、计数或计量-计数等抽样方案。 (2)一次、二次或多次抽样方案。 (3)根据生产连续性和生产控制稳定性情况,尚可采用调整型抽样方案。 (4)对重要的检验项目当可采用简易快速的检验方法时,可选用全数检验方案。 (5)经实践检验有效的抽样方案。 5.在制定检验批的抽样方案时,对生产方风险(或错判概率Α)和使用方风险(或漏判概率Β)可按下列规定采取: (1)主控项目:对应于合格质量水平的Α和Β均不宜超过5%。 (2)一般项目:对应于合格质量水平的Α不宜超过5%,Β不宜超过10%。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布的国家标准和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希望对你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