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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维修基金

    二手房交易合同约定:买方承担维修基金、税费等费用。但在签订交易合同之前该房屋的维修基金已由卖方缴纳了。请问:是否是应该要求买方在房屋过户前将维修基金的钱交给卖方?如果是,需要办理哪些手续呢?——只需要卖方提供收据还是有其他手续?谢谢!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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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1668616770

    发布于2017-05-19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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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个回答
  • ask4388030068 丨Lv 1
    根据合同约定处理,建议双方协商解决
    +1 2017-05-19 举报
  • ask2081992404 丨Lv 1
    你好,根据合同约定处理,可以要求买方支付。
    +1 2017-05-19 举报
  • ask6341436665 丨Lv 1
    你好,可以根据合同约定处理。
    +1 2017-05-19 举报
  • ask2313363271 丨Lv 1
    你好,可以要求的,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
    +1 2017-05-19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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