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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这样收费合理吗?

    我于2013年5月份用公积金贷款购置了一套100平米的房子。购房合同说是2013年12月31日交房,也不知道什么原因一直没有交房,问过多次也没有说明和通知我迟交原因。后于2014年4月10日电话通知要交钥匙了。然后我去售楼处,他们说是要与物业取钥匙,前提是在交2.5万元。但是我不懂为什么又在交2.5万。而且先签字交钱后才能看房。这样收款合理吗。收款内容:一、办理房产证1、地税(代收):(1)、地税契总房价的1.5%。(2)、印花税总房价的万分之五。2、房产代收:(1)、大修理基金总房价的1%。(2)、房屋交易测量费8.5元每平米。(3)、工本费每套90元。二、热力公司(代收):1、管网费按建筑面积40元每平米。2、热能计量表每套2060元。三、自来水配套费3500元。四、电业局配套费3500元。五物业费:1、按建筑面积0.4元每平米。2、装修保证金每套200元。3、装修垃圾清理费每套300元。4、有线电视、固化、宽带入网登记费。5、不准安装太阳能。 北京市

    看房 物业费 房价 购房

    提问者:ask2238438093

    发布于2017-05-17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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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ask4722768835 丨Lv 1
    你好,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
    +10 2017-05-17 北京市
  • ask2386756544 丨Lv 1
    如果认为不合理,可以拒绝。
    +10 2017-05-17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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