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政策法规 > 土地
  • 耕地征用

    耕地征用如何补偿?是否有个标准???

    耕地 举报

    提问者:平煤

    发布于2007-05-16

相关搜索推荐

共2个回答
  • 欧逸小罗 丨Lv 3
    一、以上都市居士所答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二\三款规定,"征用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二、因此你应该查一下你所在省的<XX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办法>相关规定,可能有高于该倍数的补偿标准;此外,对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等也有更为细化的规定.另外,国土资源部已经在全国推广了征地补偿区片综合价(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考虑了经济发展因素,一般高于单纯的年产值计倍法)和统一年产值补偿方式. 三、要解决具体补偿问题,最方便的是到被征地村所在的县国土资源局把<征地方案公告>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要来,上面明确地写明了具体地块的补偿方法,有问题再问.
    +10 2007-05-16 举报
  • 小林无天 丨Lv 4
    国家征用土地,应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规定: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安置补助费应当归安置被征地农民的单位(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安置单位)所有。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经被安置人员同意,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第四十七条 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用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用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10 2007-05-16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