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拆迁中我分得政府回迁地皮一块,因年轻无钱盖房,我亲生父亲户登凯与第六任继母张苹卖掉他们的房
1996年拆迁中我分得政府回迁地皮一块,因年轻无钱盖房,我亲生父亲户登凯与第六任继母张苹卖掉他们的房地产,于1999年在我地皮上盖毛坯房二楼一处,2001年我办理了该楼的房地产证,在办证期间继母张苹到房产局闹不同意产权办到我名下,后经调解,我写了份保证书保证养老扶养她,房产证才办成,2013年她同我父户登凯离婚编造各种理由将我告到法院,要求要回房产,开庭我没去,法院撤消了赠于合同(原来我写的保证书)2016年下半年继母张萍伙同我父户登凯又将我告上法庭,要求要回房地产,并撤消了我的房产证,因土地当时拆迁时批复和拆迁协议书是我的名子,我到土地局提出议义土地证才没撤销,到今天为止法庭调解几次,他们直意要回房产,我一家三口怎么生活,我该怎么认办,,,,,,,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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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5011832004
发布于2017-05-13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