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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天津限购之前签订合同,能否按照限购之前办理过户呢?

    您好!我于2017年3月14号在中介介绍下将自己的一套房卖给唐山的一位买主,双方在中介签订了购房协议,买方当日交了15万定金,由于我的房有银行贷款34万需清贷,因此双方又签署一个补充协议,买方于3月27日再次向我交定金19万元,前后定金加起来共34万元,上述定金收齐后我与买方和中介一同去银行办理了清贷手续,随后4月1号天津出了限购政策,买方在天津只有4个月的保险不能办理房屋过户,买方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34万定金,可我34万定金已用于清贷,根本无力退定金,并且我的房屋贷款合同也无法恢复原来贷款状态,这种情况问一下相关部门,在限购前签订合同且已交纳定金(有银行凭证)的,能不能象广州、昆明出的限购政策那样,限购之前签合同交定金的可以办理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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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passport5727946952

    发布于2017-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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