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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前买房有贷,双方有写过出款明细,有签字,未公证.如果离婚卖房,那份出款明细有法律效应吗?

    婚前买房有贷,写的是我和老公两个人的名字,当时写过一份两家的出款明细,有签字,未公证。如果离婚卖房,这份明细会具备法律效应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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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3316069793

    发布于2017-05-07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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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6个回答
  • ask5676530410 丨Lv 1
    有法律效力,可以作为分割财产参照(但未必严格按照这个比例)。
    +1 2017-05-07 举报
  • ask4140778213 丨Lv 2
    只要双方签字了,就是有法律效应的
    +1 2017-05-07 举报
  • ask2246585317 丨Lv 1
    最好双方签字,再按上手印。
    +1 2017-05-07 举报
  • ask9887454817 丨Lv 2
    这些明细当然有法律效力了。
    +1 2017-05-07 举报
  • ask4161931083 丨Lv 2
    您好!双方签字是有法律效应的离婚是可以参照协议上的份额分的
    +1 2017-05-07 举报
  • ask6873320594 丨Lv 2
    既然房产证上写的是你们两个人的名字,则该房为你们夫妻共同共有,分割时应均分。不会参照出款比例分割。
    +1 2017-05-07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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