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之间互相推诿不予立案怎么办?
南宁水晶城商铺约有铺面2000余个,业主1000余个,2006年整体委托水晶城商贸公司出租给梦之岛百货公司,2015年合同到期,因双方在续租上无法取得一致,90%以上的业主不同意与其续约,但仍被恶意占用,政府协调无果,遂走法律程序。但商铺所在地青秀区法院不予受理,原因是无法辨别是租赁问题还是侵权问题,如租赁问题则应由南宁市铁路法院受理,侵权则由青秀区法院受理;同样原因,铁路法院也不予受理。现报至中院确定,中院报至高院,历时近半年再无下文,至今没有法院给予受理,作为原告方应该怎么办?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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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9509174525
发布于2017-04-30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