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 今有问题咨询,麻烦有时间回复一下,我村在征地范围内,建设旅
律师您好, 今有问题咨询,麻烦有时间回复一下,我村在征地范围内,建设旅游景点,五年前已经大部分村民签订协议,每人50平楼房含储藏室,耕地按每亩小麦2000斤价格,每月支付,无耕地人员按110元每月支付。新生儿超生的没有,我妹妹当时出嫁但户口未迁出,我二胎超生一直未给最低生活费,我一直未签协议,但部分耕地被占,他们每月也及时付钱,我到时能否要回妹妹的50平楼房,还有二胎最低生活费用,如果他们强拆我需要准备什么有力证据,如果走法律程序,费用大概多少。贵所能否相助,大概多少费用。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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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7052032689
发布于2017-04-25 北京市